浦东城管市容城建大队我为群众办实事——预防蚁难惠民生
白蚁,是昆虫世界中著名的建筑破坏者,它有着蠹食木材、高群体性、高繁殖、难以彻底消灭的特征。白蚁的出现,会蛀蚀建筑物内木质结构及钢筋混凝土,修筑蚁巢破坏承重结构。又凭借快速的繁殖能力,短期内就可造成建筑安全的严重危害甚至建筑物的倒塌,导致市民的财务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防治白蚁是保障房屋住用安全的重要措施。若是房屋在建造的过程中出现了白蚁的侵害,将会对房屋质量以及日后市民的居住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对于防治白蚁只有早发现、早预防。
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白蚁预防合同中应当载明防治范围、防治费用、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包治期限、定期回访、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5年。
每年的4-7月,是上海的白蚁高发季,为了监督建设单位对白蚁防治的管理工作,7月28日15点18分,浦东城管市容城建大队四中队执法队员来到泥城镇云端路的某商品房项目的建设部开展白蚁防治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置业有限公司无法提供白蚁预防合同,涉嫌违反《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中第八条“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白蚁预防”。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之前未提交过白蚁防治的相关材料至有关部门,在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后,负责人表示将尽快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补批。现场执法队员开处责令改正通知书,案件将进一步跟进。
预防“蚁”难,惠民生。下一步,市容城建大队将继续对辖区内在建楼盘白蚁防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