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动员
昨(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作动员讲话。
赖淑芳指出,《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分别是我市制定的第六部和第七部地方实体性法规。两部《条例》的颁布施行,凝聚着全市各方面的智慧和心血,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树牢上游意识、建设生态乐山做出了积极贡献。
赖淑芳强调,要凝聚思想共识,深刻理解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认真查漏补缺、改进提升,进一步压实三江岸线保护的各项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好“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确保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保证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和正确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聚焦交通拥堵、噪声扰民、违规建设等投诉较为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三江岸线保护规划编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工作质效,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具体参与到法律法规实施中来,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监督的全面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会上,副市长雷建新代表市政府作关于《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辅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新礼、周华荣,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登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戴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