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佛工信函〔2023〕3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贯。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政策宣贯工作,对本年度参加评价的企业通知到位,并做好对企业的答疑工作。
二、严格审核,及时上报。请各镇(街道)经发办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材料的把关和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并于6月1日下班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和加盖公章后的企业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材料报我局技术创新股。
三、开展申请变更。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在2023年评价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辖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请将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变更汇总情况和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两份于6月1日下班前报送我局技术创新股。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陈宝欣,电话: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