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关于启用政府采购合同预警功能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政府采购日常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财政厅已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账户合同管理项下启用合同预警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发布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超过30日未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省网账户系统对该项目纳入预警范围。
二、预警信息解除
具体由采购人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合同未发布,要依法及时发布合同。发布合同时,准确选择与中标(成交)结果关联的采购项目,合同发布后,系 统自动解除合同预警。
(二)合同已发布,但是未实现与中标(成交)公告关联。由经办岗添加合同链接,复审岗审核后,解除合同预警。
三、加强组织领导
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的统筹指导和督促管理,及时***合同预警情况,及时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信息。
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
***: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