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编号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编号六)“一些传统产业影响市区空气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问题六):一些传统产业影响市区空气质量。
二、责任单位
雁山生态环境局、雁山区应急管理局、雁山区柘木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1:加快推进根雕工艺加工点整体异地搬迁。
2020年4月制定了整体异地搬迁年度推进计划,2020年至2022年4月期间,我区组织应急管理局、柘木镇、城管局、生态环境等单位对根雕加工厂开展了地毯式全覆盖的检查核查,排查辖区根雕或木材加工企业17家。区常务组织每周五对柘木镇辖区范围内的根雕工艺加工点召开专题会议,分阶段逐步进行拆除搬离。同时建立了一户一档表,对相关企业、厂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对相关环境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并及时发放停产停业通知书。2022年1月14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重新制定雁山区根雕市场整改方案,由区安委办牵头根雕市场整体搬迁工作,明确由区常务副区长陈波牵头2022年4月底前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措施2:加强过渡期根雕工艺加工点监管。制定根雕工艺加工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建全根雕加工企业相关工作联系机制,做到各加工点在大气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要求对冲洗、雕刻、打磨、喷漆工序采取错峰停产等措施。
2022年3月12日前,雁山区政府对各根雕加工企业下达了《限期搬迁通知书》,3月20日前对雁山辖区内17家根雕加工企业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并要求所有涉及企业全部限期清仓。截止2022年5月29日,17家涉根雕企业已完成全部搬迁,厂房已清空,我区城投公司正与一家冷链加工企业协商,对厂房重新利用。
四、验收情况
2022年6月14日,区政府组织验收组成员就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问题六)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问题,达到了问题整改措施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雁山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3550902 联系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