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关于给予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2022-10-08 09:00:00 来源: 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就业补贴14000元,社会保险补贴60419.75元,共计¥74419.75元。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即从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0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lcxrsj@guilin.gov.cn。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2号,邮编:541299。联系电话:0773-6812672。
附件:
公示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明细表.xlsx
公示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xlsx
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