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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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1日发表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451****50686 | 崇左市曙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沈海莲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区丽江码头游客中心二楼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202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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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5:14: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