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加强推进农房管控工作力度
近日,岑溪市召开农房管控工作培训会,岑溪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共8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农房管控相关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农房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分环节牵头抓总、按分工各负其责”的农房管控工作责任体系,厘清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的责任,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农村村民建住宅监管执法等职责,均作出了详细的分工。就进一步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问题,从明确农村新增宅基地申请条件及面积标准、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
会议强调,农民建房管理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将政策、法规、要求及时告知农民群众,使群众充分认识到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新他们的观念,自觉依法依规建房。
会议强调,规范农村建房管理,一要严格审批。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严禁未批先建,严禁超大建房,严禁超高建房,农村宅基地建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建房最高不能超过四层。二要严格巡查。乡镇、村组注重日常巡查和监管。三要严厉打击。对违法违规建房的人和事要坚决打击,特别是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情况,一定要坚决制止,强制拆除,打击到位,最大限度地把侵占国有集体土地、影响城乡规划的事和人处理到位,决不能让非法利益得逞,不能让违法建设得利。
此次培训会议的召开体现了岑溪市抓好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决心,提高了业务人员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农房管控责任分工,规范了农房建设审批程序,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房建设管理水平、服务农民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