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禅城区委巡察统一部署,2022年4月1日至6月17日,区委第一轮常规(对村)巡察第三巡察组在对莲塘村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莲塘村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端正态度,迅速行动。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村“两委”班子高度重视、立刻行动,马上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逐一落实责任对象,明确村委书记、主任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线的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并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
(三)统筹兼顾,科学推进。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主要包括: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坚持与“三会一课”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四)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村民建房管理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重大项目实施前预审、重大项目监管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处理、停车场建设管理、自主交易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8个方面的制度。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班子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固定资产入库与核销、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乡村振兴、意识形态 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不到位,成效不够明显
1.乡村振兴工作推进缓慢,效果不理想。
反馈意见指出:村党委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缺乏统筹规划,简单理解为乡村振兴仅仅是人居环境整治,未将乡村振兴的其他内容一同规划、部署和推进,没有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整改情况:
(1)2022年8月16日,召开村“两委”、经联社理事联席会议专题部署部署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核心内容工作任务,并明确村“两委”成员分工。
(2)2022年9月24日,召开村全体党员大会及村民(股东)代表大会,由村委书记带头深入学习***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部署,向与会村民代表宣传我村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3)我村对莲大路(莲塘段)两侧停车位进行规范设置,并通过与高新派出所沟通协商,已将该路段设置为交通严管路。
(4)我村通过制定《村民房屋拆旧建新协议书(2022试行版)》,进一步规范了村民建房的建筑材料堆放管理,并加大了监督巡查力度。
2.不够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村内存在封建迷信现象。
反馈意见指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安全警惕性不强,教育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2022年9月24日,召集村党员、村民(股东)代表及各后勤工作人员召开意识形成工作专题会议,在村委书记带领下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等精神。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活动,不轻信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人员,树立正确的宗教观,不参与违反国家宗教政策的宗教活动。
3.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有待加强。
反馈意见指出:没有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创新性不足,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疫情防控预判和演练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1)2022年8月20日,我村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细分功能组职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应急预案规范且可行。
(2)为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宣传氛围,我村重点在公园中心、商业街、出租屋张贴宣传海报,并通过微信群、短信平台发送短信、党员带头宣传等方式,引导群众加强防护,主动报备。
(3)我村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新冠疫苗接种,筑牢全民免疫堡垒。
(4)积极落实重点地区涉疫人员排查工作,专人专责,提升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二)担当作为和规范意识不强,“三资”管理存在风险漏洞
4.担当不足,监管缺位,导致莲花酒店项目决策失误,使村集体利益遭受损失。
反馈意见指出:一是项目决策前期调查不充分、不科学,使村集体资产经营风险剧增。二是缺乏担当,没有及时制止公司的违规行为,致使村集体利益受损风险进一步扩大。三是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导致集体利益再度遭受损失,引发维稳事件。四是执行集体决策不力,影响集体决策权威性,村党委轻易改变决定事项的行为,凸显该村落实民主决策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
(1)我村制定了重大项目的实施前预审制度。要求项目公司在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前,须一并提供上级政府部门或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并报村组联席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再按“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的流程进行审议表决。
(2)我村制定了重大项目监管实施制度,成立重大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书记兼任组长,负责统筹监督项目实施;明确分管项目村领导兼任执行副组长,负责跟进落实监督项目各工作事务,并定期向村“两委”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同时,项目中标单位,在进场前必须向我村提供项目推进计划表,并定期向我村汇报实施进度。
(3)制定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处理制度,加强责任意识,明确重大项目责任人,规范对重大项目的问题(风险)产生提出解决或处理措施,认真处理好今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正确关系,严格践行合规职责,最终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目的。
(4)2022年9月27日,召开村“两委”、理事会联席会议,专题对各成员的思想教育,强化村“两委”成员团结协作意识,增强工作合力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制度和原则。
(5)2022年9月27日,召开村“两委”、理事会联席会议,专题对各成员的思想教育,要求必须加强民主集中讨论。对党的重大问题必须要集体讨论集中决定,按照分工负责制搞好贯彻落实,并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和反对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6)2022年9月15日,张槎街道纪委针对莲花酒店项目决策失误问题对项目实施时的当届村党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5.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不到位,停车收费存在风险。
反馈意见指出:村“两委”没有认真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方案和管理制度,并将村无人值守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违规拆分为三个项目,导致出现2家公司同时运营收费,且停车收费款项到账日期与合同约定的“T+1”工作日不符。
整改情况:
(1)2022年9月27日,召开村“两委”、理事会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和修订完善莲塘村停车场建设管理制度,明确由分管领导担任停车场建管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落实情况。
(2)针对无人值守停车管理系统违规招投标问题,我村纪委分别对停车场建管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项目审批办法,规范操作程序。
(3)召开村“两委”、理事会联席会议,针对于投入使用后的收费管理问题,已重新修订项目服务合同,要求收费单位需与合同单位一致,并确保必须落实T+1的款项到账时间。
6.工程招标不规范,自主交易项目管理不严。
反馈意见指出:村“两委”从不研究工程招标相关规定事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监督不力。如莲丰东路1号大楼改造建设工程,没有立项即对外招投标。
整改情况:
(1)2022年9月27日,召开村“两委”、理事会联席会议,要求今后所有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程序操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确保各项工程招投标符合规定程序。
(2)已制定村自主交易项目管理制度,确保自主交易项目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要求今后所有自主交易项目必须有关规定和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
(3)根据区和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精神,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管理及预警信息处理的工作部署,我村作为张槎街道首个集体资产线上交易试点,并于2022年10月起进行集体资产线上交易试点运营及闭环管理,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行为,确保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4)2023年2月21日,村纪委已针对工程招标不规范,自主交易项目管理不严问题,对时任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7.合同管理和追缴拖欠租金不够有力。
反馈意见指出: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不严谨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存在无签订合同或后补合同等情况。如莲塘村与佛山市誉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存在后补合同问题。此外,村委会没有严格按合同约定准时收取租金,未采取积极措施追缴拖欠租金。
整改情况:
(1)召开村“两委”、理事会联席会议,明确聘请第三方法务团队对我村物业合同统一完善,以及对各类拟签合同提出专业修改意见,并要求今后所有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规范流程操作,确保各项目依法依规。
(2)2022年8月12日,召开村“两委”、理事联席会议,就物业租金追缴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各村民小组及村级物业收租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并对上季度迟交租金时间在15天(含)以下的承租方发放提醒函或催收通知书;对上季度迟交租金时间在30天(含)以下的承租方发放律师函;对上季度迟交租金时间超60天(含)的承租方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风险隐患。
反馈意见指出:对集体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收据支付工程款、违规大量提取现金、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
(1)积极学习街道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依据制度办事。制定《张槎街道莲塘村村委会日常报销制度》、《莲塘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补充细则(修订)》。对集体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开支报销凭证资料不够严谨,现金提取量大等现象的发生。
(2)严格执行落实“三资”管理制度,督促威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工程公司开具***,解决挂账及以收据列支问题。
(3)督促莲八村民小组重新审核2020年春节慰问金发放情况,并按核定人数和金额进行纠正完善。
(4)2022年8月25日,张槎街道纪委针对巡察整改中党风廉政建设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约谈了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5)2023年2月21日,村纪委针对本点存在问题,对时任村财务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9.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反馈意见指出:没有制定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缺乏维护集体利益意识,忽视资产流失风险。存在新增固定资产没有及时登记入库和领用情况、未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清拆报废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
(1)2022年9月26日,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张槎街道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张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制定《莲塘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并完善我村固定资产台账。
(2)2022年9月24日,召开全体党员、村民(股东)代表大会,通报莲丰二区厂房宿舍等建筑物拆除情况,并明确今后必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要求流程。
10.存在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现象。
反馈意见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格,敬业奉献思想有所淡化,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2022年8月,村纪委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查找相关签收依据,责令对违规领取慰问金的村“两委”成员及收取双倍工资的工作人员立刻退缴相关款项,现已退缴完毕。
(三)村党委领导核心不强,凝聚力、战斗力有待提高
11.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效果不佳。
反馈意见指出:部分党委会议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没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史学习等重要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只停留在听命令做动作,缺乏理论联系实际,对党员思想触动不深、提高不大,教育学习效果不理想。村党委会会议记录本和“两委”干部学习笔记本没有相应的党史学习教育记录。
整改情况:
(1)2022年8月16日,村党委委员会议,明确今后村党委及各党支部会议必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强党史学习。
(3)结合村实际情况,组织村党员前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松塘村,参观区梦觉生平事迹展陈馆。
12.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部分党委委员履职缺位。
反馈意见指出:村党委领导地位弱化,统筹全局能力欠缺,未能制定村长远发展方向和任期目标任务,存在“守摊子”思想,在村集体发展中没有起到把方向、管大局作用。
整改情况:
(1)制定本届村党委五年任期的长远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包括:全力推动约105.35亩城市更新项目、沙涌工业园区地块与街道国资合作开发、东部片区等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等重点项目,破除“守摊子”思想。
(2)2022年8月16日,村党委委员会议,研究加强“两委”班子统筹领导能力,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把班子成员的个人能力凝聚成班子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党委核心作用。
(3)2022年8月16日,村党委委员会议,通报会议纪律问题,并明确日后必须严格落实会议纪律。
13.村“两委”班子不够团结,凝聚力有待加强。
反馈意见指出:村“两委”成员整体素质不高,模范带头作用不足。存在派别作风,沟通协调不畅,相互理解支持不足,各自为政,团结协作不够,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情况:
(1)召开党委委员会议,研究切实抓好村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培养。大力发动年轻党员到街道参加村后备干部选拔考试。
14.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反馈意见指出:村党委分工未将村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村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深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发挥领头雁作用。村纪委履职能力仍需提高,在督促村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重一大”、“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方面监督不到位;村纪委书记没有聚焦主业主责,仍分管国土、城建等工作,容易造成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
(1)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村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2)2022年9月,健全村纪委与村监会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进一步优化村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衔接,不断实践与完善规范村级监督队伍履职管理。
(3)2022年9月24日,为加强与街道纪委学习沟通,邀请张槎街道纪委专职干部到我村开展村纪委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我村纪委的履职能力。
(4)村“两委”会议专题研究,调整村纪委书记分工,确保聚焦主业主责。
15.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反馈意见指出:村党委研究重大事项会议中没有党委委员的发言表态记录,也未能反映“一把手”末位表态情况。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已经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发言表态记录,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杜绝“一言堂”问题,严守议事纪律。
16.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不强。
反馈意见指出:党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规范,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党员管理和监督教育不到位,党员到会率低,归属感不强,党员活动有偿化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1)严格贯彻落实村党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规范党员行为,严肃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纪律性。开展多样化组织活动,加大思想教育培训力度,坚持执行“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等制度,创新主题党日活动、讲党课活动等形式,营造严肃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增进组织建设的活力。
(2)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 学习教育活动,以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培训,加强党员政治素质。
(3)召开党员大会重新强调会议纪律。开展党员情况排查摸底;结合党员参加会议、培训,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情况进行评星定级,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4)2023年3月6日,邀请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我村党委、支部党委成员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培训。
(5)2023年3月6日,由村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就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不强及党员活动有偿化现象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17.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配备不科学,作用发挥不到位。
反馈意见指出:村监会成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年龄偏大,年龄最大达69岁。村监会成员履职手段单一,只停留在查账签单方面,没有深度参与村中重大决策事项的监督。
整改情况:
(1)加强与街道农办沟通,按照上级相关指引进一步做好村监委成员的前期筛选。
(2)聘请张槎街道纪委专职人员到我村召开村纪委与村监委会议,对我村纪委与村监委会成员进行业务水平培训活动。
18.“三务”公开未充分落实,村民监督作用缺失。
反馈意见指出:“三务”公开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未及时公开重大事项,公示信息不全面导致村民参与村集体建设的热情不足,没有充分发挥村民监督作用。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已将“三务”公开事项,按要求投放到村务公开栏及相关平台,确保“三务”公开制度的全面落实。
19.上一轮巡察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反馈意见指出: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够重视,没有制定长效机制,整改不彻底,部分问题出现反弹。如巡察发现党员到会率低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整改。审计发现的存在部分应收款、应付款长期挂账问题及未能提供固定资产盘点报告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
(1)开展工作排查,对从未参加党员会议的党员进行摸底排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实施党员积分量化考核。结合党员参加会议、培训,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星定级,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进行约谈和评定,对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进行及时处置。
(3)2022年9月26日,召开村“两委”、理事会联席会议,学习《张槎街道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张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制定《莲塘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并完善我村固定资产台账。
(4)根据《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安排及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我村全力落实对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及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清查。
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长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通过此轮巡察,莲塘村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区委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村党委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健全完善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同时坚持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久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7-8250365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丰一路西11号(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佛山市禅城区莲塘村党组织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000;电子邮箱:fschenys@qq.com。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莲塘村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