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公示
一、整改任务
序号33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目标
举一反三,坚决打击侵占河库的违法行为,切实将河库管理作为河湖修养生息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整改措施
坚持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填围河库、侵占河库行为,集中开展河库清四乱行动,使河库管理有序规范。
四、整改效果
1.扎实开展河湖巡查。坚持河库巡查制度。根据巡查结果,区河湖长制办下达督办,做到巡一次河,开一次会,发现并解决一批问题。定期开展 “回头看”,对问题销号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2.扎实清除乱堆乱建。深入开展“清四乱”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河库岸线乱堆、乱占、乱建等问题得到较好遏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12月20日
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与高新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139****7653
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