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00号)和《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容农发〔202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沙田柚、水稻、畜牧、水产各一个)。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种植业示范基地
1.容县域内从事沙田柚产业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从事水稻产业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
2.沙田柚基地种植面积50亩以上;水稻基地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3.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并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服从管理。
(二)畜牧示范基地
1.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开设有银行对公账户及银行验资证明。
2.在畜牧县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办理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水产示范基地:已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并在有效期内。
3.畜禽养殖达到一定规模,2021年出栏(出售上市)数达5万羽(猪500头)以上。有1-2项适于推广、开展观摩培训、进行示范展示的先进适用技术模式,能配合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
4.服从管理,严格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没有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和添加剂行为;出栏畜禽依法报检。
二、申报程序
由拟建单位向容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经评审确定后,统一挂牌实施。
三、基地实施内容
1.示范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每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主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1项。
3.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种植大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每年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160 人次(种植、养殖各80人次)以上。
5.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资金
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试验示范经费。根据申报实施情况确定奖补资金。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设备、设施及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科技(产品)推广补助。
五、申报材料
1.填写《容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2.制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详细,明确示范任务,观摩、培训计划,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资金预算等;
3.项目承担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5:00前,种植业向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市场信息股、养殖业向县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种植业联系人∶曾少兰,电话∶0775-5324690,电子信箱∶rxnyxx@126.com。
养殖业联系人∶张玉梅,电话∶0775-5322070,电子邮箱∶rx5322744@163.com。
***:容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 请审批表
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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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 法人 | |||||
基地地址 | 规模(亩/头/只) | |||||
基地 负责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示范内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 ||||||
技术指导单位 | 指导专家 | |||||
申请 单位 意见 | 本企业申请列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