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敦促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人员主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的通告
〔2022〕-193号
凭祥市人民政府
关于敦促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人员
主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多发势头,全面打击土地和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构建合法、规范的土地市场秩序和城市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强力措施,在城区范围内依法清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4年10月21日起至今,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用地及报建手续的“两违”行为,均属本次集中清理查处范围。
二、凡有“两违”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务必于2022年12月9日起15日内(即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23日)主动到市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执法大队(凭祥市友谊关大道48号凭祥市自然资源局506室)报告说明情况,并立即停止“两违”行为,主动配合调查。逾期不报或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后果由“两违”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凭祥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两违”行为一律严厉打击,依法从严处罚。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发布的关于土地管理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积极支持、配合“两违”整治工作,对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当事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参与“两违”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参与“两违”不主动报告的,包庇、阻扰“两违”建筑查处工作的,教唆或纵容有关当事人阻扰执法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五、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对城区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人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并严格保密。对举报揭发公民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泄密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受理单位:凭祥市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执法大队
举 报 电 话:0771—8520497
举报受理地址:凭祥市友谊关大道48号
邮 编:532600
凭祥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