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被命名为湖北省食品安全县
近日,我市被省食药安委再次命名为“湖北省食品安全县”。
2018年,我市成为湖北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源头管理、风险监测、智慧监管、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机制健全,抓实抓细食品安全工作,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坚持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每年至少听取2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投入3.1亿元用于监督抽检、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明厨亮灶、库站一体粮油质量监测站、非洲猪瘟实验室、定点屠宰厂、农贸市场、农产品检测能力、优质粮工程建设。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巩固“食品安全县”成果,再接再厉,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示范引领,编密织牢食品安全网,全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