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乡木顶村加强饮水安全管护助力乡村振兴
木顶村位于西林县西平乡南部,南与云南省广南县坝美镇者烈村接壤,西与那佐苗族乡弄合村毗邻,距乡府驻地32公里,全村共辖一屯三组。近年来,木顶村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与管护,目前木顶村共建有3个饮水净化蓄水池,蓄水量达1000多立方米,饮水安全率和管护率均达100%,保障了全村248户966人的饮水安全。
执行农村水源井保护“四无”制度。划定了水源保护区, 并设立了水源保护标志牌,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井30米范围内执行“四无”制度,即“无污水、无垃圾、无简易旱厕、无养殖粪污”,水源井均采取了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定时巡查;垃圾处理设施设置远离水源及河道,避免生活生产垃圾污染水源。基本消除了分散式供水,提高了水源安全保障程度。
健全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村级饮水安全管护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管水员三级网格责任管理体系,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安全饮水管护第一责任人,明确管水员的责任和待遇,以及水费的收取标准,把责任及标准具体化;由各组村民代表推荐小组饮水安全管护员,每年逐级签订供水安全责任书;每组建立饮水安全管护微信群,每家每户遇到饮水问题时可直接在群里上报申请维修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上报制度,由管水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供水工程水源的防护、日常维修等,每月进行饮水安全设备排查及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季度由村级向乡水利站汇报饮水安全管护工作情况并在村级进行公示公开;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每年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对辖区的水源及蓄水池进行水质安全检测,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管理水产养殖,充分发挥优质水源的经济效益。引入优质水源种植水稻和养殖稻田鱼,进行季节性轮作生产,发展循环式生态村集体经济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同时,利用多种方式宣传禁止投肥养殖、保护水资源的政策措施和意义,禁止承包人使用化肥养鱼并签订水质保护责任状。
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群众举报监督制度,监督村三级网格员严格落实饮水安全管护责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定期入户进行饮水安全民意调查,了解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利用村文化广场、电子宣传屏、村文化广播等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提高村民水源保护意识。
木顶村切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公众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人人关心 、共同努力的氛围,确保了生态环境和水源保护,推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木顶村乡村振兴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赵兴民)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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