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救助公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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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15日发表
经批准,以下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临时救助范围,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2 年 1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
(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020-34683219 邮箱:shehuishiwuke@gz.gov.cn
审批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 年 11 月 4 日
注:1.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
2. 临时救助公示需备注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3. 特困救助供养公示需备注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及照料护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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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3:43: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