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一干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20〕21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一干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一干河。
一干河流经溧水区柘塘街道、石湫街道、永阳街道、开发区,江宁区禄口街道,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