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月1日起发放第二期惠民消费券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累计将投放资金1100万元
10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发放第二期惠民消费券,并于10月至11月开展“悦购韶城-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第二期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将持续一个月,累计将投放资金800万元,其中购物、餐饮类消费券500万元,文旅消费券300万元。投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00万元。
10月1日至10月31日,韶关地区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建行生活”App、“发现精彩”App、“携程旅游”App(去哪儿App)、“同程旅游”App五大平台,点击首页指定入口进入活动专属页面参与领券。
其中,“云闪付”App、“建行生活”App每日上午10时领券,覆盖购物(不含家电)、油品和餐饮三个类型。购物消费券单张金额包含20元、40元、100元;油品消费券单张金额30元;餐饮消费券单张金额10元、20元、40元、100元、200元。“发现精彩”App每日上午11时发放餐饮消费券,单张金额20元、40元、80元。
“携程旅游”App(去哪儿App)、“同程旅游”App每日0时发放文旅消费券(上线首日为上午10时发放),线上预订酒店场景、景区门票均可享8折优惠,每笔订单最高分别满减100元、200元。
单用户每天购物、油品、餐饮消费券各限领1张,每自然周各限领2张;文旅消费券不同品类中限领1张,数量有限,领完即止。消费券领券成功即生效,有效期为3天(包含抢券当天),过期自动失效退回券池。获购物、油品、餐饮消费券用户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的线下门店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消费,即可享受相应的优惠。
而通过“云闪付”App成功领取韶关市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且在参与活动企业购买新家电并交售旧家电的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企业交售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等八类家电旧家电,且在活动参与企业购买这八类家电新家电的,将按新家电销售***价格(含税)的10%享受补贴,每件(台、套)新家电补贴上限为500元。
据悉,我市自今年5月1日开启的首期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已于近日结束,截至9月30日共发券23轮,累计发放消费券约150万张(次),累计核销资金约4150万元,核销率约98.8%,直接带动销售额约3.5亿元。与首期活动相比,第二期消费券增加了发券平台和小面额券种比例,如在参与活动的餐饮企业单笔消费50元以上(含5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消费券,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受益面,能够更精准满足居民消费需求。(转载韶关日报 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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