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禅城区2022年9月新增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资格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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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04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1〕3号)和《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暂行)》(佛医保〔2020〕70 号)的规定,从2022年9月26日起,新增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为本市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服务并按指定业务(详见***)经办,现予以公布。
***:佛山市禅城区2022年9月新增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名单及指定业务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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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2022年9月新增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名单及指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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