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主动出击化解民转刑安全隐患
近日,新安司法所排查并化解1起涉刑满释放人员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一起“民转刑”安全隐患。廖某某曾因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罪在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十余年,于2020年3月刑满释放。新安司法所在对廖某某开展安置帮教期间,发现廖某某性格偏激,易冲动,便将其纳入重点帮教对象,对其保持高度关注。
2022年9月,经排查得知廖某某训养的牛角蜂经常攻击周边村民养殖的蜜蜂,造成经济损失。石龙村刘支书曾电话告知他尽快将该牛角蜂蜂窝处理掉,廖某某因此与刘支书发生口角,并扬言“谁要是敢动他的蜂窝,就杀他全家!”知道廖某某性格偏激,为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司法所立即向镇社会治理办、派出所告知此事,并一同实地查看了该牛角蜂蜂窝。因廖某某在外地,司法所通过电话对廖某某进行劝导,向他承诺该蜂窝不会被其他人处理,让其不要擅自采取过激行为。
9月20日,廖某某回家后,司法所与镇社会治理办、派出所组成调解小组前往石龙村,就该蜂窝如何处理一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小组耐心劝导,廖某某认识到自己驯养的牛角蜂给周边村民造成经济损失,刘支书并不是针对他,最终他同意立即处理掉该蜂窝,并向刘支书道歉。刘支书也向廖某某表示了歉意,他说作为村干部在处理矛盾纠纷时不能带有个人情绪,这次就险些酿成大祸,多亏了司法所和各部门的介入。在调解小组的协调下,二人冰释前嫌,一起“民转刑”安全隐患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