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水利局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来水规计〔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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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金秀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2〕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武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176万元,请武宣县接到通知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推进水价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出台相关成果。
二、安排脱贫县(原国定贫困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本次配套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切实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市水利局各对口业务科室日常将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重点核查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等问题,不定期对计划执行进度进行通报。各项目县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各项目县在接到本通知后,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在2022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80%,2023年6月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100%。
五、项目年度计划实施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向来宾市水利局和来宾市财政局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益。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桂水规计〔2022〕34号)
来宾市水利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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