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确权利还民人心定——宾阳县甘棠镇成功化解一起存续26年跨县域涉林纠纷
近日,在南宁市人民政府调处办公室、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林业局以及宾阳县、横县相关部门的见证下,宾阳县甘棠镇南桥村委南岸村和横县石塘林场在场群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这起存续了26年之久的跨县域涉林纠纷被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纠纷存续26年累积成为维稳“老大难”
宾阳县甘棠镇南岸村与横县石塘林场争议地块名为“鸡母石岭”,面积约197亩。上世纪90年代初,南岸村群众开始到“鸡母石岭”开荒种植农作物,引起双方对该岭地权属的争议。26年来,南岸村村民与横县石塘林场工作人员不时发生矛盾冲突,南岸村群众还通过不断向县、市、自治区上访的方式寻求问题解决办法。
“一直上访,纠纷问题始终解决不了,每次上访花了不少交通食宿费用不说,村民种在林地的木材已经从幼苗长成了参天大树,却始终不能换取收益。”甘棠镇南桥村委副支书陆家勤道出了村民的无奈。
2016年,南宁市将这起纠纷案列入重点积案处理,今年初,该纠纷案还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为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
“这起涉林纠纷上世纪末便存续至今,已经累积成了维稳的‘老大难’问题,加上跨了两个县份的特殊性,解决起来很棘手,但这关乎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解决,也应该尽早解决。”甘棠镇党委书记谢鲜宏说,“时间紧,人力又少,我们只能不分昼夜地深入村里向群众释法说理。”
“让利不让权” 成功化解陈年积案纠纷
按照既维护林场合法权益又合理解决群众诉求的目标,甘棠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多次深入南岸村做群众工作,同时主动与石塘林场对接,反复沟通,多次现场勘界,对纠纷历史缘由、纠纷事项逐条梳理,找出南岸村与石塘林场纠纷的症结、焦点,在解决群众诉求和维护国营林场权益上狠下功夫。
“让利不让权”成为甘棠镇妥善解决这次涉林纠纷的突破口。
在“让利不让权”的具体框架下,经过多次协商,南岸村群众欣然承认土地归国有并由石塘林场具体管理;双方明确争议地块约90亩的经济林木交由第三方销售,扣除相关费用后,利润按照5:5的比例由南岸村和石塘林场进行分成;为了做到还利于民,石塘林场以每年2000元的低价承包费将林场97亩土地承包给南岸村群众种植管理,继续帮助一方百姓依靠发展林业经济走上致富路。
法理情并用 积极发挥党组织和社会力量协调作用
“地还是那块地,林还是那片林,但南岸村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年老的有些已经去世,年轻的已变成花甲老人,但是南岸村却没有从纠纷地块、林木中获得一分收入,相反还支出了12万多元的上访费用。”在做好群众释法说理工作的同时,谢鲜宏带领工作组与南岸村群众仔细算经济账,宣传纠纷调解成功的好处。
基层党组织和社会力量也在这起涉林纠纷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协调作用。
甘棠镇积极发挥南岸村退休老师、老乡贤、族老等社会力量协调作用,参与解决纠纷。同时依靠基层党组织及南岸村青年协会、南岸村老年协会等组织的力量,与群众摆家常、讲道理,用最通俗易懂的话语,疏导群众思想,法理情并用,把纠纷问题化解在“情理”之中。
“在纠纷调解过程中,我们注重动员群众往前看,不要把时间和精力过多地花费在纠纷争执上,应该集中精力加快矛盾纠纷的调解,全心全意进行乡村建设。”谢鲜宏说。
下一步,甘棠镇将继续深化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凝心聚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并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加快谋划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各村加快发展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组织群众投入到幸福乡村的建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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