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天等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整合资源,与天等县阳光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合作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日前,双方开展联合座谈会,并签订了《天等县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议书》。
双方将充分利用阳光服务中心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基地,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情绪管理能力,培养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提高应对挫折的能力。二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增强社区服务观念,帮助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三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科学技术培训,学习紧急救护常识,学习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劳动创业能力。四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明确身份意识,遵纪守法接受教育矫正,更好地融入家庭和社会生活。
天等县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综合发挥社会各界的人力资本、组织资源、物质资源、文化资源、技术资源支撑作用,全力推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任务的有效落实,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和能力,为平安天等、法治天等作出积极贡献。
(罗世团 黄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