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大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项公告
2019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缴费方式,现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缴费标准:2020年度每人缴费250元。
二、缴费期限: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渠道和流程
1.微信缴费: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或者使用微信【扫一扫】下方的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关注后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办一办”选择“社保费缴费”菜单进入社保缴费页面。在社保费相关功能菜单页面中,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后点击确定,在社保费业务中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菜单为本人或他人缴费。如选择【代他人缴费】功能,在“缴费人信息”页面中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后点击下一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用户可在“社保费查询”中查询到已经参保缴款的信息,由于系统对账原因,缴费记录有可能会延迟一天,暂时查询不到的,请第二天再查询。
2.到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柜台进行缴费。
3.到户口所在地村委(社区)进行缴费。
四、注意事项:
1.边境0-20公里乡镇农村居民(宝圩乡、堪圩乡、硕龙镇、下雷镇所有范围;雷平镇上利村、那岸村、安民村3个村;那岭乡除了那廉村、那信村以外其他村)和五保户免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到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柜台和村委(社区)缴费需携带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或存折(信用社)。
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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