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二期)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二期)项目总平面图调整后的相关规划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空港大道北面、双全路路东面。
二、调整理由:
为满足办学需求,对二期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后勤服务综合楼等单体布局进行优化;且受项目周边项目及道路建设影响,原竖向设计有所改变。
三、调整内容:
(一)3#后勤服务综合楼位置由原规划二期水系东面调整到校园东侧、双全路西面,占地面积由原943.0㎡调整为943.26㎡,建筑面积由3405.0㎡调整为2688.18㎡。
(二)后勤管理楼位置由原规划二期水系东面调整到校园东侧、双全路西面,占地面积由原1650.0㎡调整为1***9.49㎡,建筑面积由2950㎡调整为3528.81㎡。
(三)2#食堂位置由原规划二期水系东面调整到校园东侧、双全路西面,占地面积由原3028.0㎡调整为3029.99㎡,建筑面积由6330.0㎡调整为6715.22㎡。
(四)2#教学楼位置和层数不作调整,占地面积为10115.24㎡,建筑面积28130.44㎡。
(五)3#教学楼位置和层数不作调整,占地面积为9230.0㎡,建筑面积25880.0㎡。
(六)8#∽13#学生宿舍合并为2栋宿舍,分别为8#和9#学生宿舍,层数由4层变为6层,其中8#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3591.56㎡,建筑面积19995.77㎡;9#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3591.56㎡,建筑面积19995.77㎡。
(七)在8#、9#学生宿舍楼预留用地,拟建设10#、11#均为2层的实验实训综合楼,其中10#实验实训综合楼占地面积2124.22㎡,建筑面积5114.21㎡;11#实验实训综合楼占地面积2370.02㎡,建筑面积4602.14㎡。
(八)辅助用房位置调整到校园东侧、双全路西面,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作调整,均为300㎡。
(九)二期规划运动场地位置由校园东北侧、双全路西面调整到二期水系东面,将300米田径场调整为400米田径场,球类运动场地由14块增加到38块。
(十)二期水系原规划做湖心岛,岛上设湖心亭,由栈道连接两岸,水底标高为1***.00,常水位设计为167.00,本次调整后,取消湖心岛、湖心亭与栈道,改为浅凹绿地,做雨水花园,水底标高为171.00;局部深挖做海洋测量基地。
(十一)用地竖向标高的调整:原二期学生宿舍周边场地设计标高由172.00∽174.00调整为181.00;2#、3#综合教学楼周边场地设计标高由172.60∽174.30调整为173.00∽177.00;运动场地设计标高由175.00∽175.50调整为180.50;二期水系设计标高由1***.00调整为171.00。
(十二)调整后整个项目绿地率由29.9%调整为29.7%,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退距等主要技术指标均不变。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sui.gov.cn/zrzy/index.shtml)。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2日)内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1(联系电话:0771-7522339,邮寄地址:广西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532100)。
特此公示
***1:广西自然资源学院总平原批复总平面.pdf
***2:广西自然资源学院二期总平调整后总平面.pdf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