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能源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已到岗
根据省政府2020年12月25日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誓师大会精神,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和我市《全面做好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12日—1月14日,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及选派的5名安全监管专员分别赴云泉煤业、首阳煤业、裕兴煤业、掌石沟煤业和同昌煤业等5座监管矿井入矿履职。
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分别在所监管煤矿召开了矿领导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会议传达了林武省长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的批示精神和胡玉亭常务副省长在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誓师大会的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和《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听取了各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1月14日在云泉煤业安全监管专员进驻座谈会上,为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监管专员有关规定,确保搞好对接、严格履职,市能源局提出以下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煤矿企业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决定,认识到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出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压紧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实行“两人一矿”常态化监管,矿方要指定专人主动与本矿安全监管专员进行工作对接,将地质报告、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主要技术图纸等所需资料整理归档,并及时报送;同时,矿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作出安全生产履职承诺,确立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构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煤矿本质安全。
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云泉煤业现正处于9#煤生产、15#煤联合试运转的生产建设叠加期,安全监管尤为突出,矿方必须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15#煤建设项目顺利完成联合试运转,尽早达产达效。
4.令行禁止,接受监督。矿方要以本次安全监管专员进驻为契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规范作业行为,克服“三违”现象,并随时向煤矿安全监管专员报送安全隐患,以便及时督促煤矿消除安全隐患,促使安全监管专员严格履职,为确保安全生产发挥应有的作用。
会后,安全监管专员一行先后来到云泉煤业调度监控中心、主斜井井口、洗煤厂等场所进行了检查,并查阅了相关图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