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关于上报群众反映陵川县杨村镇东掌村石料厂问题(46)调查处理的情况报告
2018年11月8日,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一批交办群众反映问题清单》(46)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于当日由县安监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杨村镇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晋城市陵川县杨村镇东掌村村口,有一石料厂作业时粉尘污染、噪声污染,破坏生态环境,2017年反应过,整改不到位。
陵川县东掌石灰岩有限公司位于陵川县杨村镇东掌村,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为9114***********21H,有效期2015年9月6日至2045年9月5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为140****0110020-0524,有效期2018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19日。采矿许可证编号为C1405***********0140334,有效期限2015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4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FM安许证字〔2016〕E11129号,有效期2016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6日。
(一)关于群众反映“粉尘污染、噪声污染”的调查情况
产生粉尘的石灰岩开采工序,配备有一台雾炮降尘装置,进行抑尘;石料加工(破碎、筛分、输送及转载)工序,破碎机采用轻钢结构全封闭,产尘点设施收尘罩,收集粉尘引入到1套布袋除尘器内进行除尘,除尘后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共设置4套;产品堆存、装卸工序,产品堆场采用轻钢结构全封闭,堆场钢结构上方及皮带落料点均设有固定式喷淋洒水设施;道路运输工序建设有轮胎冲洗池,出厂道路进行硬化和两侧绿化,并配备有2台洒水车。
产生噪声的破碎、筛分、机砂车间分别进行了全封闭隔音,车间装隔音棉,设备基减震。
现场调取了该企业2018年1到10月份的用电情况,从用电情况来看,该企业于2018年5月、6月、7月、8月有用电情况。经核查,属于对项目建设调试产生的正常耗电。
(1)废气有组织颗粒物
(2)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3)厂界环境噪声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粉尘、噪声均符合排放标准,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粉尘和噪声污染。
1.2018年3月27日,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证到期,因未及时办理林业手续,县林业部门于2018年8月27日以《陵林罚书字〔2018〕第035号》文件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企业因完善林业手续,处于停产状态。
3.该企业现处于开采阶段,未形成采空区,弃渣场正在使用阶段,因此尚未对弃渣场进行生态恢复,开采完毕后将按照环评要求,对采场及弃渣场进行土地平整,植被恢复。
(三)关于群众反映“2017年反映过整改不到位”的调查情况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2017年反映过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县将以此为鉴,紧盯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直面问题,举一反三,严格履责,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