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委网信办发布重要通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当前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续开展,筑牢疫情防控的“晋城阵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晋城市委网信办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的通告》。
一、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
鼓励各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广大网民积极发布、转发、扩散正能量信息,广泛宣传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和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网民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争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提高网络信息的甄别力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对网络传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进行科学甄别,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各网络平台,不得扩散、转发和传播。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举报主动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各级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在网络社交圈群传播工作信息、敏感信息和***信息。
三、严格履行群组管理责任
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规定,群主要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引导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对落实群组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职责缺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经查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平台信息审核发布
全市各类互联网账号运营负责人,要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对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和网民
积极举报网络造谣、传谣信息
举报电话:256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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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卫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