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技术验收
我市通过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技术验收
2013年12月28日、29日,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技术验收组来到我市,对创模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审核验收。我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4项基本条件和29项考核指标中,27项全面达到考核标准,6项基本达到考核标准,通过了技术验收。
副市长董仙桃向验收组汇报了我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情况。
2009年,我市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城同创战略目标。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举全市之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大力实施污染减排、落后产能淘汰、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保护、生态保护治理、废物处置利用等重点工程,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验收组通过查阅档案、审核技术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深入街巷明查暗访、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等方式,对我市创模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审核验收。验收组认为,我市创模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部门精心组织,各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市人民全面动员,创模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苏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