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进行了规范。
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通知》要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全覆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坚决避免产生大班额。《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管等系统协作,认真做好辖区内生源数量摸底工作,结合辖区内学校规模轨制、基本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各校招生计划,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50人,坚决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学位不足的县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提前谋划,提前部署,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落实到位。民办学校数、在校生数占比高的县区,要全面整改,合理控制公民办比例。
严格规范招生程序。《通知》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录取等招生工作一律通过大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参与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所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由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随机派位均由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有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一年及以上学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普通高中严禁跨县域招生。《通知》要求,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考生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设立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市招生部门要于9月1日开学前,将本年度招生录取名单报送学籍管理部门,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学籍。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保持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名单高度一致。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