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高校毕业生(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优化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流程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76号);
四、申请主体
我市驻地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五、受理条件
为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600-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六、发放对象和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实事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七、申请材料
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以下佐证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还需要提供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另上传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②特困人员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③孤儿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④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实事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⑤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⑥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⑦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八、办事流程
(一)全程网办。
(二)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大致时间为10月初到10月底。全程网办分为毕业生申请、学校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备案拨付资金四个阶段。
(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www.sdgxbys.cn/index.html)“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0-5310559
监督电话:0530-12333
十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菏泽市人社局二楼政务服务大厅毕业生窗口(地址:桂陵路3999号)
十三、声明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