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部分县区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扶贫专项审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省厅统一要求,菏泽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审计力量对市本级(含开发区、高新区)及牡丹区、定陶区、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及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结果已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范围内,2018年底未脱贫0户、0人,脱贫享受政策252528户、552340人;2019年底未脱贫0户、0人,脱贫享受政策220748户、468747人,纳入即时帮扶范围409户、1237人(其中一般农户394户,1202人,脱贫不享受政策15户,35人)。2018年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8376.40万元;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758个,总投资额93944.87万元。2019年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3743.68万元;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271个,总投资额66127.61万元。
此次审计抽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2063.97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2.9%),抽查产业扶贫项目140个(其中行业部门产业扶贫项目23个),涉及36家部门单位,延伸了38个乡镇、118个行政村,入户调查农户290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区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
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目标,不断深化各项精准扶贫举措。截至2019年底,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完成“基本脱贫”的目标任务。但此次审计也发现,上述县区在教育资助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脱贫稳定性及长效机制建立方面、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等方面存在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教育资助政策执行不到位。2018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秋季学期,7个县区有735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未享受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2.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金。2018年至2019年,2个县区13名建档立卡贫困在校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金。
(二)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贫困户未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2018年至2019年,4个县区共有5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2018年未参保人员18名,2019年未参保人员37名。
2.针对贫困人员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不到位。
3.贫困人员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
(三)住房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危房鉴定挂牌管理不规范。
2.危房改造档案管理不规范。
(四)饮水安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个别贫困户存在饮水困难。
2.3个县区未按规定在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五)脱贫稳定性及长效机制建立方面。
1.即时帮扶制度不完善。
2.对特殊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不到位,没有实现应保尽保。
(六)信息化管理方面。
1.扶贫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不高。
2.残疾人未标注、未登记残疾人证件号码。
3.已死亡人员,未在系统内标注。
4.扶贫系统与其他部门系统信息存在不一致现象。
(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5个县区扶贫资金出现结余现象。
2.2个县区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八)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方面。
1.个别扶贫项目固定资产未入账、未明确资产产权归属。
2.个别扶贫项目未按要求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平台。
3.有14个项目进展缓慢,2个项目未及时验收。
4.个别扶贫项目收益收取和分配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