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再发力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2021年7月,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的通知》(菏自然资规发〔2021〕131号),公布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免于办理规划方案审查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豁免清单”共涉及2方面13类建设项目。其中已审定规划方案的建设项目内亭、台、廊、榭、水池、燃气调压站、换热站、非机动车停车棚等的建设,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既有住宅小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水泵房、开闭所等,既有住宅改造,既有公共建筑不沿城市道路、景观廊道加装电梯,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建设临时施工工棚、施工围墙、出入口,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原线路市政改造项目,建设公交车站(亭)、自助快递柜等设施,建设用于安装灯光、旗杆、户外配电箱等设施的基座、建筑构件等,建设用于安装无线电发射设施(塔、铁架、斜拉杆等)的构筑物,建设用于安装、衔接市政管网设施的地下构筑物以及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附属设施,建设无独立占地的电信设施、无线电发射设施、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建设城市交通管理设备及道路交通设施免于办理规划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豁免清单”的公布,进一步简化了项目审批手续,使项目落地时间得到大幅度压缩。对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助力“拿地即开工”机制推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