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治理工作
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总任务为173***辆,截至目前已完成淘汰15379辆,完成率为88.6%,省直达资金累计兑付12950.08万元,奖补资金兑付车辆5753辆。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治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完成时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要确保10月底之前,高质量完成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二是持续摸排核查。持续完善淘汰车辆“一车一档”等各项基础档案台账,确保淘汰车辆资料完备、淘汰工作闭环管理。各地要严格规范办理注销登记业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核查,严禁不核查车辆营运、行驶轨迹,不调查车辆灭失经过随意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三是规范奖补资金使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流程,认真审核把关,坚决避免出现骗补乱补等问题的发生。对各种违规行为,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加强回收拆解。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秩序,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回收拆解窝点。督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提升回收拆解业务服务水平,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引导应拆车辆流入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确保入场车辆应拆尽拆。
五是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强化风险隐患管控,通过12345、12328公开电话等渠道及时认真答复群众咨询投诉,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淘汰工作稳妥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