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2002年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评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突出以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电视会议和市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系“五项工程”的部署,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推动政府工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实现全面提速。二是继续拓展评议范围、完善评议内容。在保留去年54个被评议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了市贸促会、市仲裁办、崂山风管委,使被评议单位达到了57个。另外,将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行业作风进行评议。同时,在坚持总体评议框架内容不做大的调整原则下,依据市政府确定的2002年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一些部门的问卷内容进行修订完善。三是改进评议方法。扩大评议代表选聘范围和社会调查渠道,使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议,提高参评群体的代表性。明确被评议对象的主体范围,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样本框。四是把进步幅度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在向社会公布被评议单位综合满意率的同时,公布被评议单位满意率进步幅度,被评议单位综合满意率与上一年比较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的,也作为确定行政效能优秀单位条件之一,并纳入行政效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