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更加透明公正黄岛检察院请律师监督
青岛日报讯 旨在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黄岛区检察院近日创新推出“请律师监督”的措施,并聘请律师担任民事行政检察特约联络员,促进检察工作更加透明和公正,由此使案件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申诉渠道更加通畅。
黄岛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律师代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律师的“监督”职责,并承诺了检察院较以往缩短的办案时限。
黄岛区检察院首批聘请了四位律师作为“联络员”,明确规定联络员的权利、任务主要是及时向检察院传递申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有权参与检察院对此类案件的审查、复查、调查和有关研究、会议,有权对检察院队伍建设、执法情况提出建议、批评以及了解有关举报、控告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