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各有关乡镇、临洮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化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帮助他们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定西市“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范围及对象
寄宿制托养:在临洮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集中托养的45名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居家托养:在洮阳镇、玉井镇、龙门镇、八里铺镇、窑店镇、辛店镇、太石镇、新添镇、康家集乡筛查170名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二、服务时间及标准
寄宿制托养:服务时间为2021年5月至11月,每人每月服务不少于15次,每次服务不少于1小时,每人次每年3800元。
居家托养:服务时间为2021年5月至9月,每人每月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不少于1.5小时,每人次每年1700元。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
(一)服务内容
“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分为个人护理、居家保洁、康复护理、人文关怀四个服务项目,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以下两类托养服务的具体内容。寄宿制托养:主要以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为主的托养服务。居家托养: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劳动技能训练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指导残疾人正确使用辅助器具,承担或协助服务对象整理个人卫生。
(二)服务流程
项目承接主体要精准筛查服务对象,与服务对象签订托养服务协议,并根据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制定详实可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计划;认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岗前托养服务业务培训,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托养服务内容和残疾人基本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完善项目实施档案和影响资料。
四、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定西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公益金)的通知(定市财社〔2020〕100号)下达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46万元。项目招标采购结束签订服务合同后拨付中标价的90%。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合格后再拨付10%的结余资金。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接主体账户。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残联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项目专干为副组长,乡镇理事长和专职委员为组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承接主体应配备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护理人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承接主体和服务对象要加强沟通协调,协助项目承接主体为服务对象拟定托养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有效可行的服务内容。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残联要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残联要对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人员花名册
临洮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5日
政策解读:http://www.lintao.gov.cn/art/2021/4/8/art_6938_1401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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