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规落地生威——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地方法规实施纪实
“现在水库水质如何?”在随州高新区淅河镇马鞍山水库,检查组人员与水库负责人深入交谈,详细了解水库水源保护、标志标牌设置、是否存在承包经营情况,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执法检查出现的一幕。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条例》贯彻实施,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各地开展检查。
57个反馈具体问题清单,12个现场交办、督促整改问题,凝聚着《条例》的权威,折射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取得的成效。
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30个乡镇集中式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情况实地检查,通过现场交办和反馈具体问题清单,推动销号式整改,助力满足人们对优质供水水源的需求。
此次执法检查创造了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多个“首次”:首次开展市立法规执法检查、首次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获取影像图片、首次提出两个“三分之一”要求、首次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作报告、首次形成附问题清单的审议意见……,促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即知即改,专题研究落实举措,出台相关意见,对完善乡镇供水体制机制,提高供水保障水平作出具体安排。
“聚焦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贯彻实施重点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用法治思维保障和改善民生,用法律武器保障我市绿水长流。”带队开展执法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布厚伟说。
事实上,市人大常委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数不胜数。
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执法检查,推动树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加快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治污重大项目,努力打造“生态绿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抓手,也是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更是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卫东说:“要精准把握执法检查的内涵和重点,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