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孝昌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46号)和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孝昌户籍、从事灵活就业、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未满三年、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持有《湖北省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
1.“4050”大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即男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81年12月31日前出生);
2.有劳动能力并就业的残疾人员;
3.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孝昌县脱贫户人员。
二、申报所需资料
1.“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需带以下资料:
(1)孝昌邮政***、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2021年度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凭证(原件);
(3)《湖北省就业创业证》(原件);
2.有劳动能力并就业的残疾人员,需带以下资料:
(1)残疾证(原件);
(2)孝昌邮政***、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2021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
(4)《湖北省就业创业证》。
3.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带以下资料:
(1)毕业证(原件);
(2)孝昌邮政***、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2021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
(4)《湖北省就业创业证》。
4.孝昌县脱贫户人员,需带以下资料:
(1)孝昌邮政***、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乡镇扶贫办证明;
(3)2021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
(4)《湖北省就业创业证》。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持上述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社区人社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孝昌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应如实反映个人情况;
2.乡镇、社区人社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各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复核审批;
3.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对申报符合享受人员所需资金向县政府申请报告,由县财政局将社保补贴资金划拨专项帐户,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将社保补贴资金打到申报人***上。
四、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五、申报地点
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六、补贴标准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从初次享受补贴时间始);
2.补贴标准按灵活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补贴,全额为3000元/人年;
七、咨询电话
0712-4776187。
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