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审计局强化四严促进指导意见贯彻落实
近日,孝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发江同志带领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志一行3人亲临审计一线,到花园镇和卫店镇两个乡镇现场指导,在座谈会上,刘发江同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四点新要求,审计人员要强化“四严”,进一步促进省厅审计《指导意见》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审计程序合法。一线审计人员要站好岗,严格按照《审计法》赋予职能依法履行审计程序职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不滥用职权,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遵循审计实施操作规程,规范获取审计资料、账户查询、审计取证等行为依法依规强化审计标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对审计查出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审计结论全面真实完整。
二是严明审计内容。一线审计人员要始终围绕省厅《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审计,根据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工作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履行经济责任时间长短等因素,理顺工作思路,依法确定审计重点,知道审什么,怎么审,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展开审计,保证审计内容全面完整。
三是严肃审计结果。一线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业道德,对待审计结果审计人员立场要坚定,不能徇私枉法,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普遍共性的问题,要与被审计单位及时沟通,找出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合理化的审计建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要求及时整改,凡是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认真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成果取得实效。
四是严守审计纪律。一线审计人员要把“八不准”审计纪律作为铁律和高压线,在执行中不变通、不打擦边球。不管是县内审计组还是外出审计组,每名审计干部都要从维护单位、集体和部门形象的角度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进一步促进省厅审计《指导意见》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