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检察院首届检察之星评选产生
7月21日,汉川市检察院首届“检察之星”经过全员投票、政治处审查、党组会研究确定等程序15个单位和个人成功入围,公诉科副科长张荔等5个单位和个人最终当选。
据了解,开展评选“检察之星”即:学习之星、业务之星、服务之星、创新之星、团队之星,是该院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评选活动规范,准确评选出的“检察之星”具有群众性、先进性,真正发挥出引领示范的作用,该院专门制定了《检察之星评选产生办法》,确定了海选、入围、择优产生的评选程序。首届“检察之星”评选按照此办法,从启动海选初选入围,到最后研究确定,历时半个多月,5个单位和个人脱颖而出,最终当选。他们是:学习之星——公诉科副科长张荔,业务之星——公诉科副科长高志雄,服务之星——办公室干警刘凌峰,创新之星——政治处副主任黄国华,团队之星——反贪局侦查三科。
首届“检察之星”的产生,在全院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表示:以“检察之星”为榜样,立足本职、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汉川检察事业添光加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