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52掇刀区环保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2)
区环保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2)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第三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
知(试行)》要求,现将52号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52
湖北楚星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督察时,废水通过暗管偷排入江,偷排废水氨氮
浓度高达77.2毫克/升,超标6.7倍;该公司氨氮浓度高达2360毫克/升的造气废水还通过渗漏、泄漏等方
式经沟渠排入长江。
二、整改目标
严厉打击超排、偷排行为,完善工矿企业环保设施。
三、整改措施
1.开展重点污染源化工企业的专项整治;
2.全区化工企业及园区污水排放、治理、环保设施运行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3.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渗井等方式偷排行为。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通过开展“零点行动”、“一园两水四行业”、“小散乱污”、“双护双促综合执法”等
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对辖区内污染源企业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查
处环境违法行为及环境问题133起,责令整改76起,立案34起,处罚23起,罚款58万元,限产停产2家,
查封扣押6家,移送公安机关4起。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6日,共7天)向区
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电话:0724-2442009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