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
记者昨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7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
从7月1日起全面恢复交通违法处罚、车驾管、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交管业务,在配合进行安全防护检测和登记之后,无需通过预约即可到窗口正常办理业务。6月30日,“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平台”将停止使用。同时,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也将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
关于延期办理的注销业务,自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关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有效期;关于保留原号牌号码期限,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关于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关于期满换证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驾驶人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体检。
此前,疫情期间出台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停止执行。(记者邓琳 通讯员吴小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