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第一批自然人退税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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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6日发表
本网讯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关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的通知》(鄂财税发〔2019〕2号),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然人信息查找是当前退税工作的一大难点,也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寻找自然人退税信息可谓“山路十八弯”,鄂城区通过金三系统多维查询,利用自身数据模块紧密逻辑分析,辅佐工商APP、税银互动等方法,联系了第一批24户自然人。强大的技术支撑和工作责任心,使退税通道得以畅通。截至目前,鄂城区完成了第一批自然人退税工作,共34笔合计14005.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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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6:45: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