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物价局公告(201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局拟于近期召开制定葛店开发区公汽票价及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召开地点及方式
公汽票价及出租车运价两场听证会拟定在葛店开发区
同一上午依次召开。
二、 听证会参加人(13人)名额分配及产生方式
(一) 消费者6名,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
(二) 经营者1名,委托葛店开发区管委会推荐产生;
(三) 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委
托葛店开发区管委会推荐产生;
(四)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委托市人大、市政
协推荐产生;
(五) 经济法律专家1名,委托葛店开发区管委会推荐
产生;
(六) 政府部门人员1名,委托市交通运输局推荐产生;
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人员1名,委托葛店开发区管委会推荐产生。
上述推荐产生的人员,为两场听证会参加人。
三、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设旁听席,旁听人3名,有意参加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市物价局报名,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产生;
(二)设记者席,驻鄂州新闻媒体单位可各派1名记者持单位介绍信及记者证到市物价局登记;
(三)报名事项。地点:市政府大楼七楼741室;截止时间:2014年9月3日;联系电话:0711-3855034,联系人:陈静。
鄂州市物价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