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为认真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根据《关于报送我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备案台账资料的通知》文件精神(荆环督改指办文〔2019〕30号)的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我区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八项整改任务。拟提请销号,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强化范家渊等湖泊的系统治理工作,推进退垸还湖,严禁围网养殖和投肥养殖,严肃查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肃查处破坏湖泊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抓好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
三、整改措施:
结合开发区实际,举一反三,对开发区范家渊、肖家渊等湖泊加强问题排查,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应关尽关,非禁养区养殖场(户)配套完善治污设施,整治不达标的依法取缔。
四、整改效果:
1.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加强湖泊治理。
2关停并拆除范家渊周围畜禽养殖户47户,其中:养殖蛋鸡43户,12万羽;牲猪养殖户4户,230头。
3.退渔还湖,扩大湖泊水面49亩。
4.加强湖泊保护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5.抓好日常巡查保洁,实现水清、岸绿、景美。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6日(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开发区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16-8333782
联系地址:荆州开发区豉湖路58号管委会院内6号楼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