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4
根据省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45号反馈意见整改目标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长江干流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220个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
二、整改目标
限期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清理完毕。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1.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整治工作。关停拆除了保护区内22个码头(泊位)、3家驾校等建筑,共拆除砼地坪90100.42㎡,拆除混凝土构筑物2726.88m³,房屋建筑物拆除6625.93㎡。
2.完成保护区生态修复。对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地表进行生态修复,植树造林585亩。
3.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保护区外围建立围网进行隔离防护,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示牌、警示牌。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黄石港建设局406室/邮箱:663466775@qq.com)或致电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启学 联系电话:138****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