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义强调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务必六要
本网讯(通讯员 付定喜)11月21日上午,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文明委副主任陈茂义在明察暗访后召开的全区督办会上强调,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务必做到“六要”。
一、人要上去。根据全市安排部署,当前就是冲刺阶段,直到12月31日国家测评结束。尽管很多地方和部门早就把人上上去了,但仍然要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早8晚5”。街办、社区(村)、区直包干责任区领导、志愿者都要按照《任务表》到岗到位。
二、责任要明确。街办(乡镇)、社区(村)是责任主体,应该象抓项目建设一样,争取领导重视,方方面面支持。决不能因为有市、区相关部门参与、重视和支持,而不作为、慢作为。区直部门基本上是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文明单位参与帮扶社区文明创建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明确的包干责任区范围,在文明劝导、环境卫生、营造创建氛围等方面全力支持,并将工作情况作为评选申报今年度各级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考核。
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城管部门要负责所辖范围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不出问题;交警部门要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工商部门要负责市场内的管理工作;食品药品、文化、旅游等部门,都要各负其责。能解决的迅速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小组,重点解决。
四、任务要明确。志愿者要对所辖范围内的对点达标项目负责进行劝导、提醒、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并做好记录,不只是捡捡垃圾、烟头,转一转、看一看。各包干责任区实行街办、社区、包干区责任单位领导负责制,街办责任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千万不要当摔手掌柜,问责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要广泛动员市民群众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发挥社区网格作用,组织社区网格志愿者做好文明劝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工作。
五、督办要落实。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从“两办”、纪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抽调同志成立了专门督查组,代表区委、区政府每天督查督办,现场交办。督查方式就是暗访,先电话反馈,再通报,最后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问责。
六、对点达标要细致。100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年修订版)》、中央文明委2014年十项重点工作、二十三类实地考察点记录卡要求、5大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2014年修订版)》每项都有明确要求和标准,涉及各个单位各个部门,一方面认真学习,另一方面查缺补漏,确保不扣分。这些内容,区文明办早已下发,可在点军区电子政务网、文明创建QQ群、宜昌点军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