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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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8日发表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地名业经济南高新区审批服务部登记为标准地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地名法规保护。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遵照使用此标准地名。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名通告.doc
编辑: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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