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办法
近日,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宜昌市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专利产业化项目支持范围和资助额度、项目的申报、审批及验收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专利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开发、试验、中试等相关工作及国内外专利技术的引进(包括转让、五年以上的独占实施许可)及其转化应用和其他经批准与专利实施转化相关的工作可获得专利产业化资金项目支持。项目资助经费从宜昌市专利发展资金列支,资助额度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办法》对申报项目条件做了三方面规定:一是属于宜昌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以及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二是项目实施的专利技术为申报企业最近三年获得的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权属明确、有效,且无法律纠纷;三是申报项目在本市已进入或初步进入产业化阶段,并已产生经济效益或预期产生巨大经济效益;此外,优先支持拥有发明专利或外国发明专利的申报项目,以及知识产权基础工作较好、具有继续申请专利潜力的企业所申报的项目。
据了解,《办法》的出台旨在鼓励自主创新,引导、扶持专利技术的转移、运用和产业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