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生
伍家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宜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特殊困难群体
各街乡结合前期大排查情况,对下列特殊困难群众密切关注,解决实际问题。特殊困难群众包括:
(一)辖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独居人员等特殊群体。
(二)辖区内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家庭、发热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武汉等疫区返乡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家庭中的困难家庭。
(三)辖区内因各种原因滞留的外来人员及其他生活存在困难的群众。
二、严格落实救助保障措施
各街乡根据属地管理、首问负责的原则,区民政局、区残联等相关部门按照临时救助、救急难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生活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各街乡充分整合社区(村)力量,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实行联系帮扶,联系人每日至少两次以上电话联系或实地查看帮扶对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必要帮助和照料,保证其有饭吃、有水喝、有防护。对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及时了解分散供养人员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发现特困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在区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院就诊,要确保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对行动不方便或因无法外出需要购买生活物资的帮扶对象,由街乡安排专人代购和配送物资。对生活的确存在困难无钱购买生活物资的困难群体,由社区(村)上报街乡核实审批后,以发放实物(生活物资)的方式进行临时救助。
(二)各街乡及时将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低保、特困人员中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及时启动临时救助开展先行救助。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
(三)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家庭、发热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武汉等疫区返乡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困难家庭,因成员无法独立生活,或是需要特别照护的,由街乡落实专人进行看护,除给予必须的实物救助外,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启动救急难政策开展救助帮扶工作。
(四)对重度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家庭、独居老人家庭,要通过邻里互助、志愿者服务等方式落实临时照料措施,保障其正常生活和必要防护。
(五)对其他因交通管制形成的滞留人员由交通运输组负责按文件要求落实返程工作。若无法返程且有基本生活困难的,由其滞留第一站所属街乡申请,及时妥善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责任。各街乡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注重统筹,结合前期工作情况,摸清辖区内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掌握其身体状况、必要生活物资储备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困难救助。
(二)落实保障措施。区民政局根据街乡申请,及时对困难群体开展救助,按照救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体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
(三)抓实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区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通知》工作要求,从严抓实工作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对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的,报区纪委监委依法予以查处。
宜昌市伍家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2 月7 日